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沈法轩 记者 姚均祥)昨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6·26国际禁毒日”之际,公布六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大宗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未成年人被“毒枭”利用运输毒品案件,我省首例贩卖新型毒品“小树枝”案件,利用信息网络走私、贩卖新型毒品案件,以吸食为目的从国外零包走私毒品案件和国家工作人员贩卖毒品案件等(相关案例被告人姓名均作隐名处理)。
未成年人被“毒枭”利用运输毒品
简要案情:被告人邓某、邓某明(案发时均系未成年人)等人受李某仙指使和利诱帮其运输毒品海洛因至南京。后二被告人分别在云南、浙江被抓获归案。
裁判结果: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邓某犯运输毒品罪,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邓某明犯运输毒品罪,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一审宣判后,二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首例 网上学习自制自销新型毒品“小树枝”
简要案情:被告人朱某军向他人购买含3-甲基-2-[1-(4-氟苄基)吲唑-3-甲酰氨基] 丁酸甲酯(以下简称AMB-FUBINACA)的粉状原料后,在网上学习“小树枝”制作视频教程、购买碳粉、粘粉等辅料,在家中将前述粉状原料压制成“小树枝”成品,每根成品重量约为0.1克,并通过在酒吧散发名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等方式宣传销售。
裁判结果: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朱某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朱某军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以吸食为目的 走私少量毒品大麻油也构成犯罪
简要案情:2018年,被告人于某经人介绍,与微信名为“BiuBiu”的美国大麻油供货人加为微信好友。2019年1月16日,于某通过微信以人民币1500元的价格向“BiuBiu”购买大麻油一支用于吸食,并将其当时的租住地及手机号告知对方,作为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后“BiuBiu”将大麻油藏匿在一桶蛋卷中邮寄入境,以“李某贵”的姓名及身份信息作为收件人,随后将快件单号、收件人姓名告知于某。上述快件于2019年2月22日被天津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查获,从快件内查获大麻油0.6克。经鉴定,从中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裁判结果: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于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于某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