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每年的冬春季节

是森林火灾易发期。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不受损失,有效减少森林火

灾的发生,我们向您发出《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提出如下几点

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紧要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在做好家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孩子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行为:(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内郊游、踏青等活动;(二)林区内烧火取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三)林区内烧荒、烧秸秆、烧地堰等违法用火行为;(四)林内野炊、生火烘烤食物;(五)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爆破作业。另外,各位家长如果发现森林火情,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电话:6674119)。同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更不能让孩子参与扑救。

3.《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域内野外用火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使我们的山长青、水常绿,希望大家都来关心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以实际行动来保卫我们的绿色家园!

 

山东烟台芝罘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未分类